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旧村改造契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旧村改造契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棚户区改造的房子缴税吗?
问:棚户区改造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棚户区是如何界定的?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规定,从2013年7月4日起,棚户区改造可享受下列税收优惠政策:(1)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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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2)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3)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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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旧村改造契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旧村改造契税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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