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社区改革方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城乡社区改革方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年平安家庭实施方案?
适应社区工作改革新变化,加强成员单位间的协调配合,通过分类指导提升基层工作的水平,提高创建实效。坚持以基层妇女儿童之家为阵地,深入开展以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进家庭、法律平安知识进家庭、安全防范措施进家庭为重点的“三进家庭”活动。
继续普及防火、防盗、防抢、防暴力、防电信网络***、防交通事故、卫生急救、食品安全、生活安全常识等家庭平安知识,推进技防措施进家庭,把“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落在细微处。
2.完善家事***调处机制。
各镇(区、街道)在综治中心建立妇女儿童***站或婚姻家庭***专门调处窗口,有序推进标准化家事调解工作室的建立,做好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
巾帼网格员、妇情信息员定期入户走访、排查上报、及时处置婚姻家庭***。定期召开以分析研判婚姻家庭***为主要内容的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及时掌握婚姻家庭***总体情况, 对可能引发恶性案件的苗头性问题, 深入调查研究,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落实工作责任, ***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化解。
畅通妇女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做到有访必接、有访必调、有访必复,提高化解矛盾***调解的能力。持续开展妇女议事会“家家访 月月谈”工作,突出抓好婚姻家庭、家庭暴力、妇女劳动权益、土地权益案件的调解,把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解疑释惑的工作落到实处,把家庭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不断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进一步推进家庭矛盾***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
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需具备什么条件?
法人是在法律上人格化了的、依法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成立法人需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依法成立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而成立。首先,法人组织的设立合法,其设立的目的、宗旨要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组织机构、设立方案、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要符合法律的要求;其次,法人的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要独立进行各种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活动的后果。因此,法人应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否则,法人无法进行各种民事活动。所谓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指法人的财产或者经费应与法人的性质、规模等相适应。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应该有自己的名称,通过名称的确定使自己与其他法人相区别。作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非企业法人的名称,应与其活动范围、活动内容等相适应。这类非企业法人的名称,有的是国家直接命名而无须工商登记,如国家机关法人名称;有的则应根据活动性质命名,并依法进行登记,如社会团体法人依法由民政部门登记。
总之,每一个法人都应有自己的名称。
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条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一般在一百户至七百户的范围内设立,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
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多民族居住地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社区改革方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社区改革方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