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乡镇规划权下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乡镇规划权下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山东省乡镇综合执法权力下放吗?
是的,山东省已经下放了乡镇综合执法权力。根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规定,山东省将授权乡镇开展综合执法,其中包括城市管理执法、环保执法、食品安全执法、安全生产执法、市场监管执法等多个领域。这一措施旨在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加强乡镇综合管理,更好地服务于群众。
乡镇管理土地的部门叫什么?
乡镇管理土地的部门叫自然资源所。该所现行体制是垂直管理,由县自然***局派驻乡镇,负责乡镇国土规划修编、收储土地***、处理土地权属纠纷、违法用地调查取证等事项。由于土地征用审批权在国家和省两级,市县乡没有土地征用审批权限,因此乡镇自然***所最大的职责其实是监督和检查农村基本农田不被占用,保护耕地红线和底线。
陕西省自然***所下放到乡镇管理吗?
自然***所没有下放到乡镇管理,仍然是由县里的自然***局直接管理。但办公一般在乡镇人民政府内,接受乡镇政府领导,日常办公在***领导下进行。业务工作要听取乡镇***意见。
乡镇事业单位怎么改?工作人员会直接转公务员吗?
乡镇机构改革原来预计在今年年中就会全面开展,年底前就应该可以完成,但一直有推,上面也没有明确的政策或者是实施方案,致使乡镇机构改革一延再延。目前,有部分地区已经完成了试点改革,有成立四到五个党政机关办公室,三到五个事业机构,根据各乡镇实际需要,和经济发达镇等条件确定。
目前确定的,是乡镇综合执法队伍的建设。行政执法以县区为主,乡镇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综合司法所、工商所、国土所、食药所等机构,整合成立综合执法队,为副科级机构,部分为正科级机构,统一实施乡镇范围内所有的执法职能。县区各主管部门,将可以由乡镇审批或者监督、奖惩的职能,全面下放到乡镇,由乡镇自主执法。不能由乡镇自主执法的,由乡镇配合县区主管部门执法。综合执法队伍为公益一类,参公管理,其执法队伍建设,要求干部身份,参公管理,同时还具备执法资质。
乡镇其他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目前只是在试点,现在的经济、社会、卫生、农技、政务服务等机构,肯定在保留之列。职能弱化的,比如计生服务等,会随机构改革撤销,和县区以上保持一致。职级强化的,比如农业农村、医保、退役军人事务等职能,也会在机构改革中得以加强和体现。原事业单位承担的生产经营职能,也会全面改企,使用的自收自支编制、自定自筹类编制也都将随之全部收回,不再使用。
乡镇机构改革后,将以乡镇党委、***管理为主,县区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原来的事业人员基本上没有可能进行政执法的参公单位,随机构改革参公管理,除非通过招考程序。县区已经参公的事业人员都无法安置,更不用说直接随机构转参公,进行政执法机构了。进不了参公单位,更进不了党政机关,成为公务员。除非是招考、公选,或者晋升到事业单位任实职满两年后,年龄不超过40岁才可以调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乡镇规划权下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乡镇规划权下放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