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乡镇规划申请批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乡镇规划申请批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广东2020年自建房报建流程?
1、由建房户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3、镇政府进行初审,并负责调地工作。(部分地区由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通过并公示)
(1)、镇村建办给出初审意见
(2)、镇土地分所给出初审意见
4、镇***分村定期、定点张榜公布初审。
(2)、市(县)土地局审核,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发批准文件。
6、镇***收取建房费用,核发《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村(居)民申请建设农民安居房的,要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建房书面申请。
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代表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将申请资料提交村(居)民委员会审查。
村(居)民委员会***开会议,重点审查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有效(包括申请人是否村(居)民本人,是否符合“一户一宅”原则等)、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审查通过的,由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送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
2、部门审批
各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民安居房联审联办制度,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是否存在违法失信记录,拟用地是否符合相关规划,拟建房是否符合建设标准和建筑规范,建房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提出审批建议。审批同意的,由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出具农民安居房建设批准文件,并以适当方式公开。
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建立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台账,将有关资料归档留存,并及时将审批情况报市农民住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农民住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抄报市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不动产登记部门。
用地、规划、施工报建及产权证办理指引,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3、建设期限
申请人应在农民安居房建设批准文件出具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3年内完成建设及竣工验收。农民安居房建设批准文件逾期失效的,应重新申请办理。
宅基地报建流程如下: 带着户口本、***、写一份宅基地申请,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申请,填写宅基地使用许可,村委会(居委会)批准后到乡镇土管部门申报,乡镇土管部门批准后报县(市)土管部门审批。 县(市)土管部门受理后看是否符合建设规划要求;审批符合要求后盖章批准,发给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宅基地使用呈批表),土地审批结束! 建房审批先审批土地 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宅基地使用呈批表),到村委会(居委会)填写建房审批表,村委会(居委会)审批同意后,批准后到乡镇建房办申报,乡镇建房办看是否符合乡镇规划建设,符合规划的批准,报县(市)规划部门审批。 县(市)规划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对符合县(市)整体建设规划要求的发给建设规划许可证。 有了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呈批表)和建设规划许可证后,可以准备材料开工了;但还要注意:开工时需要建设规划部门工作人员现场验线,发给建筑工程验线书;此时,可以放心的建造新房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乡镇规划申请批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乡镇规划申请批复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