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乡镇国土规划办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乡镇国土规划办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违建各部门不处理怎么办?
邻居违建12345处理不了,就报警处理,再不行取证***到***强行处理。
违法建筑是一大公害,政府有关部门,一直都在严厉查处,坚决拆除,只有举报违建,有关部门都会立即到现场处理,但有个别违建者,顶风作案,建了就是不拆,只有通过法律手段,***,恢复良好的社会风气。
投诉、举报、提***讼。违建形成的原因复杂,既有历史原因,也有政策原因,更有人为原因。当前违建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乡镇所在地呈高发态势,处理较难。发现违建后,应及时向属地***报告,留好证据,便于下一步工作开展。如果***部门不处置和制止,可以打12345政务热线寻求帮助,如果涉及损害自身利益,可以向人民***提***讼。
乡镇房屋土地超面积怎么办?
宅基地超占,既有历史原因又有现实原因,既有主观原因又有客观的原因,既有村民的过错又有管理部门的责任。对那些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的宅基地超面积部分,或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的宅基地超占部分,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数,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翻建,或***依法实施村庄集镇规划重新建设时,村民让出超占的面积后,重新进行确权登记。
二、相关法律
根据以上规定,村民建房必须要符合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建的房屋必须要经有权部门依法批准,面积不能超过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为: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80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区120平方米以下,山区150平方米以下。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的第三条(三)严格执行宅基地面积标准,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对宅基地超占面积的,在办理登记时按下列情况处理:
1、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用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
乡镇土地助理职责?
1、认真组织本区域内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组织实施乡(镇)级国土***利用总体规划,并实施监督检查,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2、对本区域内的土地、矿业权属***,依法组织进行调处,办理相关业务,并完善痕迹资料。
3、认真完成县国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积极完成乡(镇)人民政府中心工作。
4、负责全镇的土地管理、清理、登记和统计工作;
5、负责建立农村初始土地统计台账,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搞好土地的权属管理、地籍管理;
6、负责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的查看、审查、报批工作。按法律规定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负责做好新建房屋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证换发、归档工作。对全镇土地的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做好协调工作;
7、协助市国土***局收缴好土地征(使)用的有关费用,建立、管好土地档案、资料保管齐全;认真处理督办、转办***,全程跟踪管理工作到位;
8、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土地***,配合协助局做好土地监察执法工作;
9、围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自身业务工作,宣传工作到位,行风廉政建设目标明确,措施落实,工作人员无违法、无***、无违示,积极完成所在镇有关中心工作和市局布置的各项业务工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乡镇国土规划办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乡镇国土规划办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